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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名额及经费使用

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拔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对象20名左右(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会推荐人数不低于分配名额的1.5倍。培养时间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每人2万元左右经费资助,鼓励资助对象工作单位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支出;

(四)其他与托举工作相关的支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建设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做表率,牢记“国之大者”,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五)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省城乡建设领域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学会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学会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审核,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科协评审后,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人

下载并填写申报表,经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

1.申报表扫描成PDF文件(非图片格式),发至相关学会。书面材料一式5份(含原件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学会;

2.附件材料制作成PDF发至相关学会,同时报送纸质版1份(可装订成册)。内容包括:申报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二)相关学会

评选出拟推荐人选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以下材料:

1.《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组织动员情况、材料把关情况、审核情况及学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加盖公章;

2.拟推荐资助人选申请表一式3份(含原件1份);

3.公示结果说明1份,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纸质版同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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