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太仓大学科技园打造长三角大学生创新创业首xuan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第一批次太仓市青年人才首年生活补贴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太仓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生产运营,且未受到过重大xingzhengchufa、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太仓市青年人才首年生活补贴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首次进入我市企业实地工作,与引进企业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且非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少于6个月;
2.世界知ming院校或“双一liu”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知ming院校以Zui新发布的QS,THE,U.S.News和ARWU世界qian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双一liu”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Zui新发布的“双一liu建设高校名单”为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
5.申报人签署劳动合同时45周岁(含)以下。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太仓市人才总入口网站→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太仓普惠政策→“青年人才首年生活补贴”,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后,由申报者本人通过个人账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身份证或护照、shebao缴费清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劳动合同。
3.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4月20日-5月31日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和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网上复审:5月15日-6月14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形成建议补贴名单。
认定发文:建议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补贴名单。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新引进的青年人才,给予首年生活补贴。其中,本科生3万元、硕士生4万元、博士生5万元。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生及首次进入我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太仓市大学生创业园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按有关政策执行,硕士生提升至5万元、博士生提升至10万元。我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名单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评价认定;太仓市大学生创业园企业由高新区大创园专班认定。首年生活补贴资金由市级与镇区按1:1比例承担,分两笔拨付,首笔半年度资金由镇区兑现。
五、其他事项
1.本计划与《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苏政发〔2011〕87号)、《苏州市优xiu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试行)》(苏委办发〔2018〕55号)、《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0〕8号)、《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太仓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太委办〔2018〕107号)、《关于加快在太大院名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太政发〔2019〕20号)、人才购房补贴等针对性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人才在补贴发放前离职的,停发补贴。
2.劳务派遣及异地工作人才、我市国企专项计划引进的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内。
3.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追缴已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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