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励政策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励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而制定的一系列激励措施。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资金奖励、税收优惠、项目支持等多种形式,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进而提升江苏省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江苏省不同地区对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奖励政策存在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地区的政策情况:
1、省级层面政策支持
经费支持:获得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可获市、区两级高 50 万元经费支持。部分地区还会有各区镇 3-30 万奖励经费。
2、各地市具体奖励政策:
1)南京市:
新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
市级层面绩效考评奖励: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绩效考评,3 年为一周期,按产业领域分年度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优良的高给予 200 万元奖励,优良率不超过 30%。
各区奖励:建邺区对获得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层次给予运营管理单位高 20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雨花台区对新成立的省级涉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励;六合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 30 万元奖励;高淳区对成功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
2)苏州市:
建设经费支持:对已建成的各类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每三年为一周期按技术领域分年度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工作实绩给予高 50 万元绩效补贴(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的补贴经费由苏州市级财政和各市(县)财政按 1:3 比例分担)。对新获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各区域奖励差异:例如园区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姑苏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吴中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 20 万元的资金补助;吴江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30 万元。
3)南通市:对市区考评为的工程技术中心,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运行经费资助。
4)泰州市:支持企业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任务,对新认定的省级研发机构给予 30 万元补贴。
5)无锡市:对获得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每年根据申报数量,分档择优给予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6)常州市:当年通过考核验收后奖励为 10 万元。
7)镇江市:凡经国家部委批准在镇江市设立的平台,在省财政专项支持的基础上,在镇江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中再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后补贴。
8)扬州市:对市区列入年度重点培育的企业和重点建设的技术研发机构,按省级不超过 30 万元,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9)盐城市:企业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 30 万元。
10)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支出经费,可享受技术开发费 150% 抵扣所得税优惠政策。
11)连云港: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绩效评估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
12)宿迁市:对获得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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