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地方标准增补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根据《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和《泰州市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地方标准增补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1.服务业
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低碳环保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围绕《泰州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泰州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内容提供、质量管理、效益评价、设施布局和运营服务等标准。
2.社会事业
公共教育、产教融合、公共就业创业、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全民健身、养老托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利水务、自然资源、法律服务、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公共资源交易、气象服务等领域。依据《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制定促进改善民生水平、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标准。
二、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涉及的领域内应具有良好声誉和较高度,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标准起草人应当是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应领域内人员,应具有标准化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行业现状和相关标准。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要紧贴全市服务行业的实际需求、发展水平和特点,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实施后可对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产生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全市地方标准体系。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三、申报方式
1.市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时应填写《泰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盖章后和申报项目的标准草案文本一并上报。所报项目应说明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内容上的区别和联系。
2.申报企业应同时进行线上、线下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必须通过“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开展注册登录、线上申报。线下申报需报送纸质材料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单位自行存档。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也可以至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3.市级各部门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遴选汇总的基础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四、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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