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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Zui新办理须知

发布:2024-06-14 14:05,更新:2024-11-24 10:00

专利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根据专利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以及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提供优先审查的服务。这项服务旨在通过缩短专利授权周期便利专利申请人,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是电子申请。

(二)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已进入实质审查;请求优先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已缴纳申请费。

(三)以下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

(四)以下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二、优先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1.《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或全体申请人同意优先审查的声明,需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3.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专利申请符合所选择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4.委托书(经办人不是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全体申请人提供的委托书)。

(二)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所需材料:

1.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

2.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专利案件符合所选择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3.委托书(经办人不是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全体申请人提供的委托书)。

(三)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具体要求

“现有技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Zui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现有设计”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Zui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

现有技术或者设计信息材料中,专利文献只需提供首页,非专利文献需提供所有相关页。

(四)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1)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应陈述优先审查理由,说明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属于标注的具体产业领域。

(2)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应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关键数字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范围内,关系表中的领域与专利申请的所属领域应一致。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1)在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中,应明确申请人在经营地域、经营领域或研发工作等方面与贵州省或本市人民政府重点鼓励产业之间的关系,并写明该专利申请的领域对应的具体产业领域。

(2)证明文件难以说明该专利申请涉及贵州省或本市人民政府重点鼓励产业的,将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省级或市级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1)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应说明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热点领域。

(2)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相关产品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或者研发工作的证明材料,具体说明相关产品的更新周期并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1)申请人应依据实际产品、制备方法、工艺用途中所用到的技术图纸、工艺流程图、产品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撰写一份简要技术说明材料,并附具该技术说明材料与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或权利要求)中各项技术特征的对应关系表。

(2)申请人应对实施的方式予以明确,提供产品、厂房、设备等方面的照片、图片作为制造、使用等实施方式的佐证材料;网上或者实体商店的许诺销售信息作为许诺销售的佐证材料;销售合同等作为销售的佐证材料。

(3)申请人应对其所主张的正在实施或者做好实施准备的情形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并愿意承担因不诚信所带来的后果。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1)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即可。

(2)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在后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申请人应当提供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利益层面、公共利益层面的有关文件和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对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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