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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缴新规定?老板们该如何应对?

发布:2024-04-24 16:46,更新:2024-11-21 10:0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专业机构【常理企服】注意到,关于“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广泛关注。面对这一新规,各位老板应该如何应对呢?

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规定?

自2014年起,我国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这一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实缴制下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资金门槛过高、注册资金闲置、虚假出资验资等。然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盲目认缴、认缴期限过长等。这些现象不仅背离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原则,也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风险。

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坚持认缴登记制的前提下,强化了对股东出资期限的制度性约束。这一改变不仅有助于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降低债权股权纠纷的风险,而且也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已经成立的公司也需要遵守此规定吗?

这个问题在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2款进行了明确:“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实缴新规定,各位老板应该如何应对?

对于已设立公司的股东而言,应对新《公司法》实缴出资Zui直接的方式就是完成实缴出资。这个时候可能有的老板会说,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实缴怎么办?根据新修订《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所以在实缴方式上面,除了传统的货币出资方式,股东还可以选择以知识产权进行实缴。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非货币财产进行实缴时,必须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公正的价值评估才行。

而且知识产权实缴的方式不仅有助于股东履行实缴义务,更为重要的是,实缴部分还可以依规纳入正常财务核算,提升公司净资产水平,降低负债比率,增强招投标竞争力,以及帮助企业摊销节shui等等。

,对于新《公司法》的实缴规定,各位老板应首先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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