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理企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项目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

➤3.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Zui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请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2.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4年拟立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30

了解更多可以随时致电咨询;

常理企业服务旨在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品质服务,请您放心。十年+经验咨询老师,全程跟进,专业服务。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