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哪个比较好?
“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代表之一。
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商标权培育渠道主要分为外购型和内生型,外购型适于新型企业或短线品牌,而内生型适于长期发展的企业和稳定培育的品牌。相对而言,内生型更符合《商标法》维护商标市场秩序的理念,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从而能够实现商标品牌培育的终目的。
当然,除了直接的经济价值外,“商标权”还包括其他权利,笔者结合企业无形资产的划分层次,和大家说说商标权的各个方面,探讨一下商标权在无形资产保护方面的直观价值。
商标占有权
商标注册:内生型企业通常都会结合企业背景、品牌理念等,设计独创型较强的商标,在不违反商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分层级进行保护。虽然《商标法》并不排斥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但选择进行商标注册,是绝大多数权利人的选择,也是稳定自身商标权利和体现商标占有权能的基础性手段。
商标续展:在取得商标占有权能以后,为了长期、有效的占有自身合法商标权,维护“来之不易”的成果,会对有效商标进行监控,对于即将到期商标及时进行商标续展,从而发挥商标延续性的作用。这里,尤其要提醒大家,目前商标续展是不限次数的,只要有使用需求,合理使用,可以无限次进行续展。这一点也成就了我们的百年,更加有利于实现商标的品牌价值和经济价值。
商标使用权
商标使用:商标获准注册后,注册人即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在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上使用自己的商标。这也称之为商标专有权,是私权利的一种。
商标许可:商标除了自己使用外,也可以许可/授权他人使用。商标使用权能的主要体现,也是控股、集团公司内部常用的商标管理模式,还是在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妥协性”措施。虽然商标许可为“登记备案制”,为了商标使用权能的大化,经过登记备案的商标许可,可以更为有利的对抗当事人以外的主体,以发挥商标使用权能的大价值。
商标变更:国家知识产权局上的商标登记信息是对外公示和对抗的主要参考,当企业在使用有效商标的过程中存在公司名义、地址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商标变更,实现商标对外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统一性。
商标处分权
商标转让:商标处分权能的直接手段,对于已放弃使用或退市的阶段性品牌商标,权利人可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刺激商标市场的动态流转,也更有利于有限商标资源的充分利用。这也是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实例。
商标质押:商标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信贷机构通常会对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信誉度较高的商标主要指曾被认定为、驰名的商标或在行业内有价值的商标。在商标质押前,需进行价值评估,只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才能够设立质权。足以见得,在整个质押的多个环节均能够体现无形资产的资本价值和处分特点。
商标收益权
在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质押以及体现品牌商誉的商标使用过程中,均能够充分的体现出商标的收益权能,其中涉及价值评估、资本融资、资金收益等,有利于整个企业品牌的培育和良性发展,从而实现企业的市场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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