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两新”评价 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现组织2024年“两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1650”产业体系,在江苏省内研发、生产,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知识产权明晰且市场前景较好的技术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或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2.申报技术产品应符合江苏省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3.申报企业应拥有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技术产品应具备创新性(主要指基础原理创新、核心技术创新、产品功能创新),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5.技术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6.申报企业需提供真实性承诺书,并自行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
(二)具体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技术总结报告;
三、证明材料:
1. 企业拥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的证明材料;
2. 企业拥有各类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
3. 与技术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类型包括PCT、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状态包括已授权、申请被受理,时间应在2021年12月1日之后);
4.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时间应在2022年12月1日之后);
5. 查新报告(报告时间应在2023年12月1日之后);
6. 技术产品执行的有效标准;
7. 技术产品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
8. 企业信用查询报告;
9. 国家和省对产品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
10. 其它辅助材料,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列入省级以上科技研发计划的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四、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企业公章。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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