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主体集聚)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支持创新主体集聚实施细则(2024修订版)》,现开展2024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主体集聚)项目申报工作,旨在通过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符合市双创优选条件的新入选龙城英才企业项目(以下简称新入选双创优选龙英项目)等的招引,推动高科技创新主体集聚发展。请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相关审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信用承诺,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虚报数据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定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申报单位需在2023年度无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严重违法行为或失信buliangjilu。
二、项目申报采取属地化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2024年常州市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汇总表》。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项目申报方式如下: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在“兑现服务-兑现申报”页面搜索“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2.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A4纸双面,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2024年常州市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各辖市(区)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7:00。纸质材料上报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报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报。
四、科技创新平台、创业载体、科招飞地、科招合作渠道申报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所属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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