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普票可以抵扣进项/常理为您服务
一、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三、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四、飞机票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抵扣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五、火车票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2022年9月1日起电子化补票,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也就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六、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七、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按购买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
若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9%+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八、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跟上面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同的是,这类农业生产者是单位性质,可以自行开具发票,所以无需再由收购者代开,发票左上角没有“收购”二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开具免税的增值税发票,购进方按照9%抵扣。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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