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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著作权归属原则!看了就懂!/常理为您服务

更新时间:2024-10-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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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但根据作品的不同情况,著作权归属有不同情况:
2、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3、汇编作品
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委托作品
①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②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此时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5、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6、职务作品
以下情况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②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③法律、行政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除上述由单位享有制作权的职务作品外,其余的职务作品都有作者个人享有著作权。但是受到下列限制:
✅①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②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与单位使用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③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7、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8、作者身份不明的版权归属
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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