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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常理企服全心服务 团体标准应用推广服务

更新时间:2024-12-0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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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专利费用分类:
1.提出专利申请时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2.专利申请审批期间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延长期限审查费。
3.办理授予专利登记手续时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当年专利年费及印花税。
4.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或授权后均可能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著录事项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
5.国际生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殊费用,主要包括: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期限耽误的宽限费、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单一性恢复费。

费用缴纳期限: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应缴纳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应当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2.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要求过优先权,在进入国家阶段该优先权继续有效,优先权要求费应当在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
3.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4.除授权当年之外的各年度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5.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授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并缴纳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6.恢复权利费当在自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之日起允许提出复审请求的3个月期限内缴纳。
7.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年费、印花税应当在自当事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的2个月期限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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