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注册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风险提示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大家商标保护意识的增强,尤其类似 “ipad”商标侵权纠纷、“鸿蒙”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等事件的出现,加强了经营者对商标注册保护的重视程度,但商标并非一经注册后便可高枕无忧,不合规的商业性使用注册商标,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第一,要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否则商标可能会被撤销。商标实际使用的样式要和Zui初申请注册的样式应当保持一致,不能改变注册商标的结构、组成元素或样式。如果改变,轻者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重则将会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除此之外,若注册商标被申请“撤三”,注册人需要按期提交使用证据进行答辩方能保住其注册商标,但若商标注册人自行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无法提供与其注册商标相符的使用证据,商标局有理由认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商业使用而宣告撤销注册商标。
因此,企业若根据自身商业发展规划需要调整注册商标标样的,建议企业尽可能早去将新标识申请商标注册,并且针对已注册商标,企业应当合理地运营商标,同时应当注意留存规范的使用证据,以备上述所需。
第二,给企业自己的商标附上相关标记。企业可以在使用尚未获准注册商标的时候,在商品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使用“TM”符号(TM,是英文Trade Mark的首字母缩写),服务商标使用“SM”符号(SM,是英文Service Mark的首字母缩写)。如果企业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那么建议企业在商标相应位置使用标识,或者标明“注册商标”。企业的商标若未经获准注册,那么企业在商业使用的过程中不能标识为注册商标或增加标识,否则可能会因此招致严重的xingzhengchufa。
笔者建议,zui好在任何商标使用的情形下都打上相应的标识,这不仅仅是一个标记,更是一种保护!商标的正确使用不仅会避免掉不必要的撤销风险,还能突出商标的显著性识别效用,并且可以减少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而Zui终丧失商标价值的概率,这样才能更加长久地保护企业自身注册商标的价值。
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〇)和(R外加〇)(为方便显示编者已对前述符号做特殊表述处理)。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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