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指南
【选拔对象】
全职在苏工作或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时劳动合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期内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人才”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333人才”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选拔重点】
1.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人才。注重选拔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人才。适当扩大对基础研究成果突出的单位支持名额。
2.特色产业人才。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聚焦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注重选拔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软件、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机器人、通信、海洋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人才。省产业科创顶jian人才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申报“333工程”二、三层次,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
3.重点行业人才。选拔一批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现代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社会工作等行业人才,培养更多在全国有较高知ming度和较强影响力的优xiu行业人才。
4.优xiu青年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明确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第一层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15%;第二层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20%;第三层次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30%。资助期满的国家ji人才,符合青年人才申报条件的,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对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资助期满的卓yue博士后、双创博士等,单列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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