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Ji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对象】
(一)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江苏省就业的港澳台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jiu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江苏省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申报条件】
(一)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2号)(文件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的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知识产权专业高ji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对于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正高ji知识产权师,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晋升。
(四)对于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国家高ji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申报高ji知识产权师,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晋升。
(五)非经济系列(专业)副高ji职称转评知识产权专业副高ji职称的,须先后参加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和高ji考试,原非经济系列(专业)的副高ji职称资历合并计算。
(六)设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正高ji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1.对取得重大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申报知识产权正高ji职称,对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做要求。直接申报知识产权正高ji职称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由省内两名以上具备知识产权或相近专业正高ji职称并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家推jian;
(2)在省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两年;
(3)具备正高ji知识产权师资格条件中的破格条件两条(含)以上。
2.党政机关交流或budui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如具备正高ji知识产权师资格条件要求,可直接申报知识产权正高ji职称。
3.非经济系列(专业)正高ji职称申报知识产权专业正高ji职称,需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评审,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两年;
(2)具备正高ji知识产权师资格条件。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人为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乡镇、党团组织或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等手续。
(二)申报材料必须完整、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按告知要求及时补齐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装订。
2.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凡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市县知识产权局或有关厅(局、集团)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原件,由核验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方有效。具体材料如下:
(1)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体现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包括个人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说明),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及授权情况等。
3.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已fabiao或会议交流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lunwen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复印件。
4.申报人员任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按下列要求分两册胶装(以附件2目录作为分册封面),同时填写并打印附件1,Zui后将附件1和两个分册放入一个材料袋中。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培训学习的证明、年度考核表、公示证明顺序排列。
第二分册:lunwen著作和业绩成果证明。包括专业著作、专业lunwen,各类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研究报告、分析报告、专利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主动服务,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申报人员的现职称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报送的业绩成果、lunwen、论著、获奖项目、学历(学位)证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材料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明),所在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或省直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
(四)相关附件材料可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如有需要本人自留底稿。
(六)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网上申报窗口关闭时间为8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ji经济专业(知识产权)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人员,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或我省2024年度高ji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使用标准的,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补交成绩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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