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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你都知道吗?

发布:2024-10-23 11:32,更新:2024-10-24 10:00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小微企业。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1、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意,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项目,如果你是不动产租赁的,就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 年第 15 号)

(2)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6 号)

二、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1、政策内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该优惠政策在预缴税款时,就可以享受;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都适用.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

(2)《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8 号)。

三、减征地方 “ 六税两费 ”

1、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意,个体工商户如果已经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此优惠政策。

2、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0 号)

四、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1、政策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shebao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shebao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zongju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税务zongju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减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政策内容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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