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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团体标准的流程步骤

发布:2024-08-21 11:59,更新:2024-09-17 10:00

1、征集

针对一个团体标准的初步制定或修改提案,发布单位根据项目的需求者以及研发人员的需求进行初步沟通,征集起草。

2、立项

由牵头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发布单位进行初步确定、审核立项材料、组织立项评审并列入立项计划。签订协议后正式立项,并发布立项通知。

3、起草

团标正式立项后,发布单位组织标准工作组,根据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和需求,工作组需要收集相关资料、找到必要的实验论证、对材料进行分析,完成“征求意见稿”申请征求意见。

编写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同时编写“编制说明”,在起草之后应该向牵头单位进行意见征询。

4、征求意见

通过信函或者网上公开的方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应当包括团体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归纳整理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5、送审

准备备好送审材料,整理修改完成“征求意见稿”,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及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查意见。标准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送审。

6、报批和审核

审查完成后发放编号以及发布公告。如果标准当中有地方不符合标准规范会退回标准工作组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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