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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必备小知识!

发布:2024-07-25 14:45,更新:2024-09-16 10:00

1.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当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
2. 若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未能申请商标续展,还可享有六个月的宽展期。
3. 然而,一旦宽展期过后仍未办理续展,该商标将会失效。
4.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同样为 10 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5. 商标续展的次数并无限制。
6. 续展申请不会下发商标证书,而是下发《核准续展注册证明》,其中会明确标注续展后商标的有效期。
7. 续展后,原商标注册证务必妥善保管,以便与续展证明共同使用。
8. 商标续展仅需审查主体资格,无需再进行实质审查(诸如审查是否与他人商标近似等),相较于重新申请,其流程更为简便、周期更短,也更容易获得通过。
9. 即便注册商标期满后不再续展,自注销之日起的一年内,仍会受到保护,商标局对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不予核准。
10. 所以,切不可抱有“商标过期后重新申请即可”的错误观念。不仅在一年内无法申请相同的商标,而且在实质审查时,也可能由于其他因素而被驳回。因为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同一个商标过去能够申请成功,并不意味着下次同样能够成功。及时办理续展方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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