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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过程中的10大常见误区

发布:2024-05-07 16:12,更新:2024-11-21 10:00

误区1、只要进行了商标申请,标记®和TM就可以随便用

R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开头字母。TM是英文trademark的首字母缩写,“TM”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而“®”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规定,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他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都可以使用“TM”。如果改变了注册图样,或者商品没覆盖到,滥用®可能招致工商处罚。

误区2、别人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自己就不能申请了

我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共有45大类,如果他人已经在某些类别注册了商标,那么,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你就不能再进行申请了,但在其他类别还是可以申请的(驰名商biao除外)。

误区3、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什么产品上自己说了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商标只能使用在已注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不能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么做商标是不受保护,还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

误区4、只要注册了商标就自动享有了域名的所有权

商标是商标,域名是域名,注册了商标并不会自动有域名所有权,如果对方的域名申请是恶意行为,则可以申请域名仲裁。如果自己有在先商标公开使用甚至很有知ming度,能推导出对方先听说了商标才去注册域名;对方没有注册该域名的正当原因;对方注册的目的是为了转让等,都可以拿来作为域名仲裁的证据!

误区5、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在办理注册申请手续时要多类别申请。现在有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都会在申请商标时直接选择全类注册,这也是一个保护商标的好办法。

误区6、拿到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获取商标证书后并不代表会一直享有此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10年到期不续展、商标使用不规范等都会丧失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丧失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误区7、自己的商标想让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什么手续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且《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误区8、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没有必要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误区9、 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事实上,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但想要选配其他图形的话,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就可以了。

误区10、商标必须注册,不注册就不能使用

商标注册获得的是商标专用权而非商标的使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注册的商标范围主要指两类商品: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这两类商标未经核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其他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完全看个人意愿。但是,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注册又是申请在先原则,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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