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转让商标,我要注意什么问题?
转让商标需注意一下几种情况: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流程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 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 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 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 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所需材料
1. 《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 该注册商标证书
5. 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 请代理公司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
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
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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