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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标准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的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的设计。

1、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如下:

(1)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相同,则认定前者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本质上基本相同,总体上近似。根据等同原则,它也可能被认定为专利侵权。

(3)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则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2、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方法如下: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还在有限期,外观专利有效期为15年,如果已经超出15年,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2)相似度比较,即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构成侵权,反之则不构成。

(3)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相关专利法,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像或照片为标准,包括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正视图为主)如果侵权法的产品不在专利保护范围内,便不构成侵权。

(4)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专利产品进行比较。以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和眼光去观察,是否会产生混淆。

(5)如果在专利申请之前,侵权方便已经使用近似的外观设计,也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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