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无形胜有形的资产。商标不仅仅是区分商品来源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建设和品牌发展的支撑。但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在商标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个人和企业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商标知识的不了解,导致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陷入一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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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只要进行了商标申请,标记®和TM就可以随便用
R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开头字母。TM是英文trademark的首字母缩写,“TM”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而“®”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规定,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他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都可以使用“TM”。如果改变了注册图样,或者商品没覆盖到,滥用®可能招致工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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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2、别人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自己就不能申请了
我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共有45大类,如果他人已经在某些类别注册了商标,那么,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你就不能再进行申请了,但在其他类别还是可以申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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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3、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什么产品上自己说了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商标只能使用在已注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不能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么做商标是不受保护,还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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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4、只要注册了商标就自动享有了域名的所有权
商标是商标,域名是域名,注册了商标并不会自动有域名所有权,如果对方的域名申请是恶意行为,则可以申请域名仲裁。如果自己有在先商标公开使用甚至很有度,能推导出对方先听说了商标才去注册域名;对方没有注册该域名的正当原因;对方注册的目的是为了转让等,都可以拿来作为域名仲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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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5、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在办理注册申请手续时要多类别申请。现在有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都会在申请商标时直接选择全类注册,这也是一个保护商标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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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6、拿到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获取商标证书后并不代表会一直享有此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10年到期不续展、商标使用不规范等都会丧失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丧失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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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7、自己的商标想让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什么手续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且《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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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8、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没有必要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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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9、 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事实上,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但想要选配其他图形的话,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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