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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服务的通知

根据《无锡高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高管发〔2022〕16号),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促进行业协会对于我区重点产业集群的服务支撑,现征集2025年度无锡高新区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在新吴区注册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点产业集群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法人主体,符合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以下简称“促进机构”)相关职能的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明晰的业务范围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具有健全的行政、财务、人事、资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合规。

3. 专职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产业集群相应的技术能力,核心成员以具备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为佳。

4.具有综合性或性服务能力和水平,长期服务于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能够按照促进机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拓展业务。

(二)服务要求

物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装备产业、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集群的服务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单位填写服务申报书并向区工信局提出申请;

2.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服务产业区分,每个产业确定1家促进机构开展产业服务工作;

3.向拟选定的促进机构发放目标任务书,并根据考核细则对任务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周期:2024年11月-2025年10月,评价结果将作为相关产业政策兑现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

1. 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工信类)服务申报书。

2.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相关服务业务合同和项目年度投入经费支出凭证;

(6)其他相关材料,如办公场地的证明、规章制度、收入来源证明、客户满意度证明;

(7)工作人员花名册(需附:劳务合同、发放薪酬或缴纳shebao证明资料);

(8)截止日期·:10月23

了解更多可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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