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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批程序及相关事项介绍!

一、专利类型定义:


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颖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创新设计,需具备实用性。

3.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的美学创新设计,需适合工业应用。


二、专利申请与审批流程:


1.申请提交方式:

(1)电子申请:需预先注册电子申请账户,通过专利局电子申请系统递交。

(2)书面申请:可直接递交至专利局受理窗口、邮寄至专利局受理处,或至地方专利局代办处提交。

2.申请文件准备:

(1)发明专利: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含必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必要附图),涉及生物序列的还需提交序列表及相应光盘或软盘。

(2)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文件排列顺序:

(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生物序列表)、说明书附图。

(2)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照片、简要说明,各部分需按顺序编码页码。

4.文字与书写规范:

(1)申请文件统一使用中文,特殊名词需附原文注释。

(2)文字需用宋体、仿宋或楷体,黑色打印,字高3.5~4.5毫米,行距2.5~3.5毫米。

(3)附图需清晰无误,禁止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5.证明文件要求:

(1)提交的证明文件需由相关部门出具或由当事人签署,原件优先,复印件需公证或盖章确认。

(2)外文证明文件需附中文题录译文。

6.申请内容单一性:

(1)一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专注于单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但属于同一发明构思的多项可合并申请。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设计,但相似设计或成套产品的设计可合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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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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