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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1.尽早报送财务报表

建议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1-13行“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送年度财务报表,有利于纳税人梳理税会差异,准确计算可享受优惠情况,充分运用风险扫描服务,减少申报错误,降低纳税风险。

2.资格类名单管理

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实行清单管理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非营利组织、文化转制企业等特定纳税人,系统嵌入名单。若对名单有疑义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务必确认符合相关政策条件,避免错误填报。

3.风险提示服务

电子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降低纳税人错报、误报、漏报发生概率,提前化解涉税风险。可在申报表审核成功后,正式提交申报前使用该功能进行扫描。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服务,选择与否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

4.申报与缴税相分离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方式,不需立即缴纳税款。纳税人在临近缴税期限,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弹出提示信息,可点击“去缴款”,系统自动跳转到缴款开票模块。

5.及时办理退税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存在多缴税款时,系统自动生成退税提示“您有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是否确认办理退(抵)税申请”,纳税人可选择“立即办理”或“暂不办理”。选择“暂不办理”的,对符合自动审核退税条件的纳税人,系统弹出“退税告知窗口”,请就告知退税信息进行确认;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不符合自动审核退税条件的纳税人,请及时发起退税申请。

6.申报错误更正

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随时更正申报。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一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一次以上的更正申报,应提供包括待更正报表类型(查账、核定、总分机构等)、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更正前后金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或者经税企双方沟通一致,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由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可在约定时间内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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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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